他和她初次的重逢,在五年前的上海。
那是个暴雨初歇的夜晚,他携未婚妻参加一个酒局,在酒局上,他看见她。她穿着米色的镂空露肩衫、茶绿色的小脚铅笔裤,化着大红色的复古唇妆,像朵有多种颜色的花,开得嚣艳又甜辣,美得美轮美奂。
她被酒局的组局者带来,男人叫她苏苏,后来他知道,她是男人雇来的。男人给了她五百块钱,让她扮成他的漂亮女伴,给他撑场面。她和男人坐在大圆桌的另一头,离他很远的位置。那么远,好像跟他隔着一程山水,好像她是他回不去的旅行。他埋头喝酒并不断地给自己续上,他不敢看她,可他在想她,想着分别以来每日每夜都在想念的她,
后来他有些醉了,一个人离席去洗手间,她出乎意料地跟了出来。等他转过身,她顺势滑入他怀里,无声地开始吻他。她的唇冰凉、柔软,出奇的甜,有着不可言喻的魔魅,像长出翅膀的棉花糖,扑扇拂过他的唇。
她吻得好美,他被吻得好幸福。然后,毫无控制,自然而然,他丢下他的未婚妻,她丢下她的雇主,私奔般携手离开,就近去了南京路上的一家快捷宾馆。
已是午夜,月亮挂在夜幕上,瘦如镰刀,但亮得很大方。
他在光亮里抱住她,将她顺倒于床上,俯下身,亲吻她。她的皮肤尝起来咸咸的,像是海水,携带属于夏天海边湛蓝的回忆,在他的唇齿间爆裂。她真瘦,但紧实而多汁,她用汁水裹挟他,淹没他。他涉水穿过她,寻找到她温暖甘美的所在。
那儿就像一片沃野,有阳光在明媚、有青草正葱郁、有果实已熟透。他在其中慢慢悠悠地觅食,欢欢喜喜地栖息,感觉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再没有了。
欢爱后,他们脸对脸并躺着,互相凝视着。她的右眼下多出一道小小的疤,像一道干涸的泪痕。他伸手抚摸那道痕,极温柔而又伤感地问她,你好吗?她没应他,颤抖着滑进他怀里,落花般沉入睡眠。
后来他也睡过去,醒来时,天已亮,身边已空。他在她不在的床上继续躺着,抱着她枕过的枕头。他想如果她回来,他会牵起她的手,告诉她他还爱她,一直爱她,只爱她。他会跟未婚妻解除婚约,然后和她在一起,白天黑夜,住在春天,两个人,一辈子。
但是,她没有回来,第二天中午,他起床穿衣,开门离去。走在街上,在车与行人乱糟糟的十字路口,他感到孤独。
那是一种此别又隔天涯的孤独,绵绵缠身,无法驱遣。团圆短暂如同未曾发生,这不是他想象的重逢。他在想,也许,这就是一场远得要命的爱情,永远都不会有结果,虽然他不知道为何她要离开自己。
他耷拉着脑袋,没有声音地,哭了起来。
秋天,他的婚礼如期举行。
他和她再次的重逢,在两年前的成都。
公司在成都成立分公司,他被派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和妻子分居两地。是冬天,一个下了雪的夜晚,是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他的部门加班,收工后他请几个手下吃宵夜,之后又去酒吧。灯火迷离,杯盏交错中,他看见她。
水灰色的毛衣连衣裙、水蓝色的花牡丹布料披肩,仍化着大红色的复古唇妆,像朵有多种颜色的花,把夜晚照得妖娆繁盛。她坐在卡座内,被一个男人搂着,喝着威士忌。后来许是喝多了,独自冲上歌台,向乐手点了首《心动》。
她拿着话筒,艳异立于歌台之上,犹似深渊烈焰。她摇摆着身体唱:有多久没见你,以为你在那里,原来就住在我心底,陪伴着我的呼吸。歌词如同一只尖利的小瓜子,在他的回忆中张开,剥开雾,拂去尘,急切地挖掘出埋藏着的东西。
她唱完最后一句,扔掉话筒下台,掌声稀疏。他什么都没有想,走过去拦住她。她瞪大眼睛看着他,天生浅棕色的瞳仁里,有繁星熠熠发光,点亮了他的眼睛。和她一起的男人也走过来,叫她美枝,问她他是谁。
美枝,和苏苏一样,是个新名字。
他的心绞了一下,拉起她的手就往外走。
他把她带回租住的公寓,再一次地,在她的沃野里觅食和栖息。结束的时候,他将脸埋进她的双乳,轻轻地摩擦。他问她,知道吗?他最心动的相遇是她;最想要的陪伴是她;最不舍的离别亦是她。她是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永远无法把她与自己剥离。他不会让她走的,决不会让她再走的。
她没有走,暂时没有,于是他和她幸福快乐地在一起生活了一个四季。一个四季,只有他,只有她。冬天他品尝到了她的拿手菜,糖醋鲤鱼和煎酿茄子;春天他捡到一只黄白相间的流浪猫,她给它取名叫相爱;夏天他和她过了七夕节,他送她卡地亚手镯,她送他十字绣抱枕;秋天他和她牵手去九寨沟旅行。
她绝口不提往事,他也不问,不是不想,而是不敢。一个四季,他们肆无忌惮地幸福快乐着。爱情就是最好的礼物,在一起就是爱情最好的样子。然后,冬天来了。一个傍晚他下班回家,她不在。家里有很多撬门而入的警察,说接到举报,她是杀人逃犯。举报人是隔壁新搬来的住户。
他不会让她走的,可她走了,再次走了。她走了,四季便停滞了,月亮低垂,太阳永远不会再升起。她不是归人,是个过客。他的心被她走过的脚步踩了一下,被压碎了。
心是用来破碎的。
他是爱情里的宿命单兵。
他和她初次的相遇,在十年前的威海。
他十八岁,高考结束,考进一所北京的名牌大学。父母很开心,给他报了旅行团,线路是青岛、烟台、蓬莱、威海。在最后一站威海,他遇到她。她十七岁,生长在海边,在职业中专读财会专业,留着齐眉刘海,穿着淡紫丁香色的大花朵连衣裙。很美,美到他看见她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
旅行团在威海逗留三天,他几乎每天都离团自由活动,和她在一起。一起赶海,身背竹篓,拾鱼虾和贝壳,刨沙地洞眼里的小蟹。一起游泳,他不会,她教他。一起吃生蚝,将蚝壳撬开,放在嘴边,轻轻一吮,肉便滑入口腔,新鲜而冰凉。
最后一天,在夜晚的海滩上,他吻了她。他们坐在松软细腻的白沙上,夜空中有几只海鸟在盘旋,偶尔传来几声啼鸣。月亮圆满,月光微凉。他抱着她,吻着她,也被她抱着,吻着。抱得紧紧,吻得痴痴,紧得痴得好像融为一体,分不出彼此,连心脏都做了交换。
他说他爱她,比爱生命本身更爱,爱她是他毕生幸福的开始。他让她中专毕业了,就去北京找他。然后等他大学毕业了,努力工作挣钱,娶她进大房子里,宠她,珍惜她,让她做他永远快乐的小宝贝。只要她快乐,他就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