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太子李弘是怎么死的 年纪轻轻为何死于非命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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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0 06:10:01

  李弘是唐高宗李治与武则天的长子,生前曾经被封为监国太子,英年早逝后更是被追封为皇帝,成为唐朝历史上第一个被追封的皇帝。那么原本好好的李弘为何就这么死了?是身染重疾还是被人谋害致死?

 

  李弘(652年-675年),中国唐朝唐高宗李治第五子,武则天长子,妻永徽六年(655年)时,被封为代王;显庆元年(656年),原本的太子李忠被废,改立李弘为皇太子。上元二年暴卒,高宗破例追赠李弘为“孝敬皇帝”,从而使李弘成为唐代第一位死后追封为皇帝的太子。
 


 

  李弘曾经向率更令郭瑜学习春秋左氏传,当读到楚世子商臣弑君故事,不禁掩书叹曰:“圣人垂训,何书此邪?”郭瑜回答他:“孔子作《春秋》,善恶必书,褒善以劝,贬恶以诫,故商臣之罪虽千载犹不得灭。”李弘说:“然所不忍闻,愿读它书。”

 

  郭瑜向他拜曰:“‘里名胜母,曾子不入殿下睿孝天资,黜凶悖之迹,不存视听。臣闻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故孔子称‘不学礼,无以立’。请改受《礼》。”李弘接受这个提议。显庆四年,加元服,又命令许敬宗、许圉师、上官仪、杨思俭等人收集古今文集,选录出五百篇,编集成《瑶山玉彩》,总章元年(668年),请求追赠颜回为太子少师、曾参为太子少保,高宗同意。

 

  当时在征辽的士兵,如果有逃亡或期限内没报到的,不但找到后要斩首,家人也要充官。李弘进谏:“士遇病不及期,或被略若溺、压死,而军法不因战亡,则同队悉坐,法家曰亡命,而家属与真亡者同没。《传》曰:‘与杀不辜,宁失不经。’臣请条别其科,无使沦胥”。”高宗也同意了这个请求。

 

  671年,高宗巡幸洛阳,让太子李弘留守京师。当时遇上大旱,关中闹起饥荒,于是李弘巡视士兵的粮食,发现有吃榆皮、蓬实的,就私下命家令寺给他们米粮。李弘身体不好,而辅佐他的人是戴至德、张文瓘、萧德昭等人,因此有些小事都是取决于他们。

 

  当时李弘有两个异母姊姊,即义阳公主与宣城公主,因为她们的母亲萧淑妃因为以前得罪武则天的,她们一直被幽禁在宫中,直到都年过二十还没有结婚。李弘发现此事后,感到震惊又同情,便请求让两位姊姊能够结婚。这件事触怒了武后,武后便随便将她们许配给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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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弘从此渐渐不得母亲喜爱。李弘又上书希望将沙苑之地分借给贫穷之人,高宗准许。后来李弘也被召到东都去,纳裴居道之女为妃,相关单位表示要用白雁来进行婚礼,竟然刚好就在苑子里捕获了,这让高宗很高兴;而裴妃也是个相当有妇德的贤淑女子,高宗因此常和侍臣说:“东宫的事,应该是不用朕担心了。”

 

  675年,李弘与高宗、武后同赴合璧宫时暴卒,因为是“暴毙”,于是李弘的死因也就变得扑朔迷离。但民间流传他是被武则天鸩杀的。据史载,李弘是仁孝谦谨,有治国之才。但他却成了武则天的眼中钉,因为武则天野心极大,妄图权控朝政。

 

  充满传奇和神秘色彩的历史真相往往与正史记载大相径庭,但人们要研究历史真相又不得不阅读正史,正史常常为了达到撰史当朝的某些目的,将史实恣意夸大、过分渲染。研究历史的人就是要从正史的字里行间寻找蛛丝马迹,还原出历史事实的真相,逐个找出被篡改的史实,加以纠正,将面目全非的历史澄清,展现出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原来面貌。

 

  他的死扑朔迷离,母亲武则天似乎是最大的受益者,具备杀人动机,最有可能是杀人凶手,而且部分正史对此也言之凿凿,故而遂成定论,人们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是耶非耶?这桩历史公案的谜底是什么?答案可能出乎人的预料。

 

  《旧唐书》的《高宗纪》说:“皇太子(李弘)弘薨于合璧宫之绮云殿”,《孝敬皇帝弘传》(李弘死后被追尊为孝敬皇帝)说:“上元二年,太子(李弘)从幸合璧宫,寻薨,年二十四”,都只提到李弘死的时间和地点,至于死的原因则没有叙述。

 

  到之后的《承天皇帝倓传》中有李泌对唐肃宗的一段话最早提出李弘是被鸩杀的:“高宗大帝有八子,睿宗(李旦)最幼。天后所生四子,自为行第,故睿宗第四。长曰孝敬皇帝,为太子监国,而仁明孝悌。天后方图临朝,乃鸩杀孝敬,立雍王贤为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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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有个最大的漏洞就是,武则天“方图临朝”,杀了李弘又得立李贤,李贤不见得能比李弘好控制,达不到顺利临朝的目的。其实了解李泌所在的历史时期就能明白他说这段话的目的是借古讽今,当成一个寓言故事警戒肃宗别受张后的挟制杀害长子李俶。

 

  李泌以武则天的往事为殷鉴,将李弘比作当年被张良娣、李辅国进谗害死的李倓,故意把李弘说成被武则天鸩杀,以达到自己的进言说服肃宗的政治目的。所以李泌的“信口雌黄”根本不能做为武则天鸩杀太子的证据,《旧唐书》的编修者刘昫等人也摒弃了这种荒诞的说法,没有记录在高宗和李弘的纪传里,只做为实录保留在李倓的传中。

 

  至于《新唐书》的《高宗纪》中就明明白白地揭示了“天后杀皇太子”,《则天皇后传》说:“萧妃女义阳、宣城公主幽掖廷,几四十不嫁,太子弘言于帝,后怒,酖杀弘”(酖即鸩,毒酒),《孝敬皇帝弘传》也有类似的叙述,众口一词:武则天鸩杀太子。

 

  《新唐书》各传中提出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李弘有治国之才,监国期间成绩斐然,“仁孝谦谨,上甚爱之;礼接士大夫,中外属心”,是武则天攫取权力的绊脚石;二是李弘请嫁萧淑妃年逾四十的女儿惹怒武则天。先看第一个原因,武则天生有四个儿子,次子李贤与长子李弘相差不到两岁,李弘死了,李贤立刻替补上来,杀一个根本不能解决问题。

 

  而且“凶案现场”在合璧宫,高宗也住在这里,在他眼皮底下下手,风险极大,付出大收益微,万一事情传扬出去,武则天将丧失高宗的信任,丧失已攥在手中的权力,也将丧失千辛万苦聚揽的天下人心,做为一个高瞻远瞩的优秀政治家,她不可能冒此大不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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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说萧淑妃的女儿几四十简直是无稽之谈,咸亨二年(671年),高宗李治四十三岁,长子李忠如果在世也就二十八岁,做为妹妹的二公主是绝对不可能超过二十八岁的,《新唐书》有故意夸大的嫌疑,可信度大打折扣。武则天纵然醋意大发,才迁怒于李弘,但为何不铲除二公主以解心头之恨,而鸩杀自己的儿子,岂不是让亲者痛仇者快?

 

  况且请嫁二公主是李弘死前四年,武则天不会记恨长达四年才想起杀害亲生儿子的。看来《新唐书》的说法也有失偏驳。《资治通鉴》的记载则略显暗昧。“天后方逞其志,太子奏请,数迕旨,由是失爱于天后。义阳、宣城二公主,萧淑妃之女也,坐母得罪,幽于掖庭,年逾三十不嫁。

 

  太子见之惊恻,遽奏请出降,上许之。天后怒,即日以公主配当上翊卫权毅、王遂古。己亥,太子薨于合璧宫,时人以为天后鸩之也。”可以看出,《资治通鉴》故意将李弘与武则天所有冲突事件都堆在上元二年中叙述,而《资治通鉴》作为编年体史书,应是按事情发展顺序逐年记载的,虽然推说“时人以为天后鸩之”。

 

  但分明使人顺理成章地联想成武则天与天子矛盾激发,导致武则天狠下杀手的。《通鉴》的主编司马光思想偏于保守,支持王朝正统,“褒贬以言,孔道是模”,把儒家信条做为品评历史人物的准则,反对女主乱政,所以不难理解所书的用意,但是又担心玷污了自己“秉笔直书”的美名。

 

  于是在《通鉴考异》中为自己辩解说:“按弘之死,其事难明,今但云时人以为天后鸩之,疑以传疑。”《唐会要》、《肃宗实录》等书,大体与上述三史的记录大同小异,这里就不赘言了。那么成书较早的《旧唐书》、《唐会要》都找不到确凿的证据证明李弘被鸩杀。

 

  而陆续修订的《新唐书》、《资治通鉴》是在前人书中兼收并蓄而成,可信度远不及前者。据骆宾王《讨武曌檄》,说武则天“杀姊屠兄,弑君鸩母”,但半句不提鸩杀太子,这样一个名正言顺的讨逆口号却弃之不用,可见在当时社会根本没有武则天鸩杀太子这一说法,或许真的是后人附会的呢。

来源:尚之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