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对于IPO诉讼发声明:保持对监管机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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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04:14:09

【小可爱报道】12月6日消息,关于阿里巴巴IPO前信息披露的诉讼在美国发回重审。2015年时阿里巴巴就针对此项诉讼向公众作出详细的讲解,这起诉讼的原告为Christine Asia公司和威廉姆·泰(William Tai)。2014年7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在浙江召开阿里巴巴行政指导座谈会。原告方认为,阿里巴巴刻意隐瞒了这场“行政听证程序”,令其在IPO时发布的申请上市登记表有误导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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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在声明中表示:“阿里巴巴集团一直致力于保持与各个监管机构公开、透明以及合作的关系,完全遵守有关规定,并做到详尽及时的信息披露。”

对于此次发回重审,原因是原告方在诉讼驳回后,再次上诉到美国第二巡回法庭。

以下为阿里巴巴集团声明全文:

阿里巴巴集团获悉,美国第二巡回法庭将涉及阿里巴巴的一项诉讼发回重审。此前,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已驳回这一诉讼。

巡回法庭的决定是基于原告的指控,不代表阿里巴巴以任何方式违反了美国证券法。

阿里巴巴集团一直致力于保持与各个监管机构公开、透明以及合作的关系,完全遵守有关规定,并做到详尽及时的信息披露。正如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在判决中所表述:“阿里巴巴信息披露详尽而坦诚,对于风险披露的描述和观点非常广泛”。我们的行为完全合法,我们将依据事实,积极的在诉讼过程中为我们辩护。我们对此充满信心。

早在2015年,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就此项诉讼向公众做了详尽的信息披露。阿里巴巴始终秉持对社会开放透明的态度,并将继续就此事与投资者和公众保持详实及时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