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辱骂他人 微信用户被判道歉3天赔偿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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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3 18:27:06
2月5日消息 在移动互联网高度发展的今天,人们可以享受到极其便利的社交服务、购物体验等等。另一方面,便利的互联网也使得一个人的言论所能带来的影响比以往都大。
日前,四川法院发布了2017年全省十大典型案件,其中有一起是这样的:朋友两人因为琐事产生矛盾,于是A将辱骂B的言论和B的照片同时发布到自己的朋友圈当中。最终,法院判定A侵害了B的名誉权,要求A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函,发布天数不低于3天,并且赔偿B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互联网用户有权在网上发表正当、合法的观点或者评论,但是发布辱骂他人的言语,就算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此外,微信聊天记录、朋友圈发布的内容截图等,可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