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爱报道】3月15日消息,去年,人人车经营主体北京善义善美科技有限公司频频被车辆交易方以居间合同纠纷或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海淀法院,通过对此类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剖析,海淀法院上地法庭发现人人车在经营模式、交易程序、管理机制、格式合同条款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人人车”购车格式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必须在“人人车”检测车辆方能办理过户,但“人人车”对其车辆检测结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负责,“人人车”以格式条款免除己方责任、排除买方主要权利,增加买方购车风险。
第二,承诺对复检通过的车辆提供保修服务,但在涉案车辆已通过复检的情况下,又以车况不符合保修条件为由拒绝向买方提供保修服务,对是否提供售后保修服务的判定标准不明。
第三,“人人车”购车格式合同约定买方应于签约日向卖方交付定金,交纳“人人车”服务费,且签约即视为其认可车辆现状及检测结果,而依“人人车”的交易流程,买卖双方于办理过户时才对车辆进行上架复检,故买方签约时未能详尽知晓车辆的具体状况和检测结果,大幅增加买方的交易风险,此举忽视了对买方知情权的保障。
第四,车辆检测标准不清、规范不明,检测项目不确定、检测操作不规范、检测报告不留存。
第五,“人人车”购车格式合同兼具居间合同、委托合同、买卖合同等合同性质,但合同中对于提供的各项服务所对应的各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界定并不明确,未对各项服务相应的经营风险予以防控、划定权责,遂在车辆交易的各个环节出现风险防控漏洞,从而引发各类纠纷。
针对以上问题,海淀法院向人人车提出了如下司法建议:一是严格遵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修改购车合同中的无效格式条款;二是建议公司明确提供售后保修服务及相应车况的评判标准,及时做好释明解释工作;三是规范交易操作流程,充分保护买方的知情权,合理分配交易风险;四是明示检测资质、检测标准、检测人员的职业资格以及检测项目范围,做到人证合一、规范操作、全程留痕;五是明确服务性质及相应服务内容,依法依约界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准确把控经营风险。
今日,人人车对海淀法院的司法建议作出了回复:
一是对复检、过户安排、逻辑调整及权利义务条款进行调整,避免使得交易双方对车辆检测强制与否理解产生歧义,充分保证交易双方权益。
二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并拟在网站、APP、相关交易文件中予以说明。
三是研究探索业务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和保障买方知情权问题。
四是在线上或线下向交易双方进一步明确捡测标准,扩大聘请具有职业资格技师的数量或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更为专业的为交易双方服务,确保人证合一、规范操作,检测报告三方签字确认,全程留痕。
五是针对售后服务保障问题,如因漏检、误判等检测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会按合同约定及网站公示的服务政策予以解决。
六是重新梳理现行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或对合同按买卖、居间的合同性质进行拆分,严控从业人员超出服务范围对客户妄许承诺,对违规操作行为按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