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公开谴责星巴克不正当竞争 称后者要求供应商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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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12:48:57

【小可爱报道】5月15日消息,由原神州优车COO创办的瑞幸咖啡今日发布了致星巴克的一封公开信,称星巴克涉嫌垄断,存在让供应商二选一等行为。

目前,星巴克方面暂未对此进行回应。

瑞幸咖啡称,近期在开展业务中遇到了以下情况,一是星巴克与很多物业签订的合同中存在排他性条款,以至于有很多物业还有闲置铺位,但无法租赁给瑞幸咖啡。

二是,星巴克对其供应商伙伴频繁施压要求站队。瑞幸咖啡所选择的供应商很多与星巴克的供应商相重合,近期已有多家机器设备、包装包材、食品原料的供应商反馈,星巴克要求他们站队并停止向瑞幸咖啡继续供货。目前,我们已接到部分合作伙伴将要停止供货的通知。

瑞幸咖啡表示,星巴克的上述做法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14条和第17条的有关规定。为加快问题解决,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就以上问题向国家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投诉,并向有关城市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

瑞幸咖啡委托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中圣在谈及该诉讼时表示, 已经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星巴克利用自己的先占优势和市场支配地位,在其进驻高端商务写字楼,与业主签订“店铺租约”时,大量采用自己预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严辞约定排他性条款。

其中包括要求出租人确保在租赁区域内,不存在:1、商号或者店名中,包含“咖啡”的任何商家。2、销售独立品牌的咖啡豆、调制咖啡或咖啡饮料的商铺或摊位。3、无独立咖啡品牌,但连续一个月中,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营业收入来源于咖啡豆、调制咖啡或咖啡类饮料销售的商铺或摊位。4、经营 Costa、太平洋咖啡(Pacific Coffee)、漫咖啡(MAAN coffee)、两岸咖啡(C.  Straits Cafe)等所列清单中的连锁咖啡馆。

李中圣称,鉴于星巴克涉嫌垄断的行为,损害了咖啡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也阻碍了瑞幸咖啡的正当经营活动,瑞幸咖啡就星巴克涉嫌垄断的行为,拟向有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同时向国家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投诉,请求司法和执法机关责令星巴克立即停止垄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解除与合同相对方签订的排他性条款,不得继续与合同相对方签订排除、限制正当竞争的排他性条款。与此同时,瑞幸咖啡今后会继续与潜在的店铺出租业主、原材料供应商等密切合作,搜集星巴克涉嫌垄断行为的证据,并基于新的事实,适时行使诉权和请求权。(周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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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瑞幸咖啡公开信全文:

给行业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让中国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

——致星巴克的一封公开信

星巴克是一家伟大的公司,进入中国近20年来在教育中国咖啡市场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和贡献,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已占据中国连锁咖啡市场50%以上的份额,一直以来都是瑞幸咖啡及中国咖啡行业所有从业企业学习的榜样。

近期,我们在业务发展中遇到了以下情况。主要包括:第一,星巴克与很多物业签订的合同中存在排他性条款。很多物业向我们反馈,前期已与星巴克签订了排他性租赁合同,虽然还有闲置铺位,但也无法租赁给我们。这些排他对象,既包括国内外大大小小的数十家咖啡连锁品牌,还包括咖啡占营业收入30%以上的店铺,甚至名称与“咖啡”字样相关的任何商家。第二,星巴克对我们的供应商伙伴频繁施压要求站队。瑞幸咖啡所选择的供应商全部为世界顶级品牌,其中很多与星巴克的供应商相重合,近期已有多家机器设备、包装包材、食品原料的供应商反馈,星巴克要求他们站队并停止向瑞幸咖啡继续供货。目前,我们已接到部分合作伙伴将要停止供货的通知。星巴克的上述做法,既影响我公司的正常经营,也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阻碍了中国咖啡行业的发展。

经咨询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士,我们认为星巴克的这些做法已经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14条和第17条的有关规定。为加快推进问题解决,我们委托金杜律师事务所近日将就以上问题向国家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投诉,并向有关城市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

在此,我们衷心地希望,星巴克能够尽快解除合同中排他性条款,立即停止向我方供应商施压,并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行为。我们相信,星巴克作为一家世界级公司,能够用开放的胸怀和其他咖啡品牌共同携手发展中国咖啡市场,给行业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比品质、比服务、比价格,让中国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

瑞幸咖啡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