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爱报道】6月5日消息,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68号,简称《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有关经营行为的监管,为加快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促进网约车的规范健康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其次是明确联合监管工作流程。对网约车行业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由联合监管发起部门根据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将违法违规情况及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或停止互联网服务、6个月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处置等建议逐级报送至对应的省级主管部门。针对仅在一个省份内运营的区域性平台公司,由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提请同级网信、通信或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在两个及以上省份运营的全国性平台公司,由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向对应的国务院主管部门报告,再提请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公安部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接下来是建立联合监管应急机制,对网约车行业聚集、停运、群众维权等群体性事件,由联合监管发起部门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机制,召集相关部门紧急处置,明确了“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多部门维稳长效机制建设。
最后则是创新监管手段和多元治理机制。《通知》明确,要结合行业特点,探索利用互联网思维、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要完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行动协同,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共同推动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